老师,现在穿这种LACOSTE的鞋子很普遍,很多人都有穿。”
我试图辩解。
的确,LACOSTE的鞋子很常见,但我在刑侦课上,也早就学过,这种现场勘察的结果,不仅仅是看脚印,也就是案发现场的足迹,他们还会根据这个足迹,分析出这个足迹主人的身高、体重,甚至更多的信息。
我不敢往下想了。
秦柯稚双手抱胸,眼神变得有些冷峻:“知道吗?
看到这个足迹,第一个对你产生怀疑的人,是我。
怎么样?
你看看这个数据,现在,你看看,你的身高,体重数据也完全吻合,而且,现场还发现了一根头发,经过检测,DNA与你的匹配度极高呢。
丫头,你小小年纪,才出校门。
大好的前程。
算了!
我就不说了。
说多了,你心里难受。
我的心里呀!
也难受啊。”
这个像个大哥哥的秦柯稚,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,接着还是又补充了一句:“而且,结合现场的其他证据,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与谭又新这起凶杀案有关。”
秦柯稚的声音冷静而坚定。
我深吸了一口气,回想着最近自己这几天的行程,虽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,搅的有点心里发乱,但自己没有做,甚至没有参与过的事情,肯定心里还是有数的。
一周前的面试,我到市公安厅去了一趟,除此之外,我几乎天天跟姐姐腻在一起,帮姐姐张罗她的婚事。
另外,还去见了一次林小涵,她也回到了我们这个熟悉的城市。
她是追随了韩东皓的脚步,他们在一起了。
我的两个老同学,这也算明确了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了。
我们一起去喝了咖啡,吃了烧烤,算是我给他们庆祝了一下。
可脚上的鞋,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脚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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